新生儿复苏指南2011年北京修订

发布日期:
2011-09-01
出处:
中华围产医学杂志.2011,14(7):415-419.
摘要:

指南目标和原则

 

一、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。

二、加强产儿科合作,在高危产妇分娩前儿科医师要参加分娩或手术前讨论;在产床前等待分娩及实施复苏;负责复苏后新生儿的监护和查房等。产儿科医师共同保护胎儿完成向新生儿的平稳过渡。

三、在卫生行政领导干预下将复苏指南及常规培训制度化,以进行不断的培训、复训、

定期考核,并配备复苏器械;各级医院须建立由行政管理人员、产科、儿科医师,助产士(师)及麻醉师组成的院内复苏领导小组。

四、在ABCDE复苏原则下,新生儿复苏可分为4个步骤:(1)快速评估和初步复苏;(2)正压通气和氧饱和度监测;(3)气管插管正压通气和胸外按压;(4)药物和/或扩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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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2012-03-21上传
编者信息
中国新生儿复苏项目专家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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